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清朝管理西藏地方铸造银币和兑换之行政措施。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章程规定:以纯汉银铸造银钱;图案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背面用藏文译音成“乾隆宝藏”四字;以重1钱、5分两种搭配铸造,每纹银1两
见“廉米只儿海牙”(2385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以其地有隆奔泉(意为“十万龙泉水”),故名。属西宁卫。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廷,散居塞内外,居塞内者主要分布在今青海湟中县境,有城廓庐室;居塞外者,即今青海日月山以西之共和县境,
清代蒙古族著名僧人。曾到青海塔尔寺拜松巴堪布为师。后返内蒙古,为乌素图召第三代活佛。雍正三年(1725),主持建两寺:一名罗汉寺,内塑有十八罗汉像,塑工精巧,形态逼真;二为法禧寺,是汉藏混合建筑形式,
见“谔勒哲炳鸿台吉”(2129页)。
汉代西域官名。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置。侍郎郑吉首任此职。驻渠犁(今新疆库尔勒县西)一带,屯田以护卫西域南道,遏制匈奴势力。
见“波罗河卫”(1517页)。
清正黄旗所属牧场。位于张家口西北。东至镶黄旗牧厂界,西与北邻察哈尔正黄旗,南接长城。东西距130里,南北距250里。厂官吏驻诺莫浑博罗山。其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一带。
1894—1977近代画家。安徽省安庆人。回族。清代末年著名画家郑琳的孙女婿。年青时,即着意临摹院北画派“二郑”(郑栅、郑琳)之笔法,数年尽得其妙,与郑门弟子余沐湘并誉为“郑氏真传”。1937年举家徙
尼泊尔商人原免税在西藏经商。1929年达赖令尼商纳税,并拘捕一抗税尼商。此人逃至尼泊尔驻拉萨办事处,被藏方执杀。英国乘机压尼泊尔国王动员数万军队,由王太子率领侵藏。达赖向国民政府求援,国民政府派蒙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