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尔巴哈台事宜
书名。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永保撰。嘉庆十年(1805)兴肇增补。全书4卷。分疆里、城防、坛庙、田赋、关税、俸饷、军器、水利、卡伦、军台、贸易、牧厂牲畜等。是书取材多源于塔尔巴哈台档册,记述精审,为研究塔尔巴哈台历史、地理之珍贵史料。
书名。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永保撰。嘉庆十年(1805)兴肇增补。全书4卷。分疆里、城防、坛庙、田赋、关税、俸饷、军器、水利、卡伦、军台、贸易、牧厂牲畜等。是书取材多源于塔尔巴哈台档册,记述精审,为研究塔尔巴哈台历史、地理之珍贵史料。
见“作唐”(1088页)。
怒语音译,意为“官贡”。参见“怒管”(1775页)。
见“别里沙”(1069页)。
?—约1613清初将领。满族。栋鄂氏。又作阿兰柱。世居瓦尔喀什。阿格巴颜子,对齐巴颜弟。初努尔哈赤攻杭佳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镇西北浑河北岸夯家),外祖父令其父子助守,不从,率所部归努尔哈赤,
见“萧阳阿”(1993页)。
1683—1761清代青海塔尔寺活佛,即赛朵呼图克图三世。出生于青海蒙古旗。康熙二十一年(1682),赛朵二世圆寂后,被选定为转世灵童,迎入塔尔寺。三十五年(1696),入藏学经。因水土不服返回。入塔
又作“吐浑国王府”。辽朝设置,属北面属国官。辽有属国59,吐谷浑为其中之一。此为辽朝对吐谷浑所加之封号。属国的主要义务之一是:“有事则遣使征兵,或下诏专征;不从者讨之。助军众寡,各从其便,无常额”(《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一说“即《穆天子传》赤乌氏之裔”。原居地在今宁夏,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曾至其地。后为秦所灭,徙其民一部于宁夏固原东,置乌氏县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见“庙丁”(14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