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武川县县长阎毅先及文焕勋修撰。1940年铅印,一册,128页。内容分14项:沿革、位置、地势、要隘、社会概况、户口、土地、行政、交通、实业、教育、财务、治安,每项下分小目,无人
即“布库”(461页)。
见“乌古迺”(332页)。
对元朝在水达达女真地区设立的五个军民万户府的总称。元初设,隶开元路;皇庆元年(1312)增设水达达路后,划入水达达路。5万户府为:桃温(今汤旺河古称,治所在今黑龙江汤原县香兰乡固木讷古城)、胡里改(今
参见“火器营”(393页)。
清代海南岛黎族农民反帝反封建的武装起义。光绪年间(1875—1908),崖州多港峒(今乐东县大安)一带黎人饱尝汉族官吏、地主、奸商和本民族上层的剥削和奴役。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其宗教势力也深入至
?—1226金末投蒙将领。契丹族。为辽都统耶律丑哥子。金代为都统。成吉思汗九年(1214),见金势已去,与子天祐率3万众投蒙,入蒙后授帅府监军,领兵攻平棘、栾城、元氏、柏乡、赞皇、临城等地。十六年(1
明朝为巩固北部边防,东起鸭绿江,西至嘉峪关,建立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太原、固原九个军事重镇,合称为九边。每镇卫所均有驿道相通,并置驿站,构成网络,以与中央联系。洪武四年(1371
明代对安定、阿端、曲先、罕东四卫的合称,归西宁卫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