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推官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即“乌昭庆”(335页)。
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丘夫的谥号。亦称小解朱留王。丘夫于晋简文帝咸安元年(371)继位,孝武帝太元九年(384)死,葬于小兽林,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见“根敦朱巴”(1812页)。
明代湖广保靖司代理宣慰使。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荩臣之妻,彭守忠之母。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一月,子未袭而卒,受命护理印务,署司事。四十一年(1562),捐银替寨民纳秋粮。“政令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
金大臣。本名牙哥,字全道。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女真族。奥屯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蒲州司侯,升校书郎兼太子司经。累迁翰林待制,权户部侍郎,佐参知政事胥持国治河。以功授河
见“惕隐”(2104页)。
?—1928蒙古革命党人。汉名金安喜。内蒙古乌拉特西公旗人。蒙古族。早年参加内蒙古人民革命党。1927年8月参加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召开的特别会议,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8年8月在乌兰
全称阿克苏花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阿克苏设官钱局,印制发行洋纸花票4万两,同时官钱局又在省藩司印制油布花票3万两,面额皆为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三十三年(1907),又委津商聚兴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