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见“大蔑孤”(90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 —1768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筠亭。一等公富文(一说广成)之子。乾隆皇帝之妻侄。乾隆十四年(1749),授二等侍卫。二十一年(1756),以副都统衔赴西路军营,随定西将军达勒党阿追剿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苗语滇东北次方言文字。简称滇东北苗文,是建国后为苗族改革的一种文字。滇东北苗文是本着尽量与汉语拼音方案汇通的原则而设计的,是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水区石门坎寨的语音为标准音的拉丁字母式的拼音
?—1551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苗族。※龙子贤、※龙母叟等率领的腊尔山苗民起义失败后,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与苗民吴黑苗等率领腊尔山苗民起义,继续与明军斗争,俘获
参见“巴颜”(407页)。
?—1757清朝官员。蒙古镶红旗人。图尔格期氏。世居察哈尔。员外郎阿吉斯子。雍正初,累迁二等侍卫。九年(1731),率巴尔虎兵百人赴巴里坤佐军征准噶尔。继与侍读学士查克丹统喀尔喀兵3千赴任。乾隆元年(
?—1502明代普安州土判官隆畅之妻(一说妾)。彝族。云南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弘治十一年(1498,一说十二年),与营长阿保及阿鲊莫、阿歹儿等聚众反明,毒死丈夫,自称“无敌天王”(亦作“无敌大王”),
沙俄继《陆路通商章程》取得通商及免税特权后,又提出在张家口设立领事馆,开设行栈的无理要求,企图把张家口变成沙俄对中国内蒙古进行政治、经济侵略的据点。遭清廷拒绝,经过两年多的争执,除坚持张家口不设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