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外委
官名。清代在四川凉山、云南建水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九品。无印信、号纸,只给委牌。管理本小支事务。
官名。清代在四川凉山、云南建水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九品。无印信、号纸,只给委牌。管理本小支事务。
见“吐谷浑”(766页)。
蒙古各盟旗驻南京办事处所办刊物。1930年10月10日创刊。铅印,16开,蒙汉合璧。社址在南京花牌楼太平街56号。办事处成立后,曾发行《蒙文报告》,每周一期,不久改为旬刊,自第37期起改为周刊,不出售
见“卫达尔玛诺木欢”(139页)。
部分白族的他称。指居于今贵州省毕节地区的白族。主要散居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和赫章县,两县人口2千余人,与当地彝族、汉族杂居。有张、苏、李、赵、许、钱、杨7姓,故被当地汉族称为“七姓民”,彝语称“罗
即指今“阿里三围”地区。详见“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355页)。
见“耶律弘古”(1308页)。
即“古塔巴”(441页)。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见“西克辛佛教寺院”(7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