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勒图
见“赶兔”(1842页)。
见“赶兔”(1842页)。
?—969辽代大臣。名又记作夷剌葛、夷腊。字苏散。契丹族。父合鲁官检校太师。辽穆宗时,应历(951—969)初年,以父任入侍,后擢殿前都点检,允预机谋,得宠信,迁寄班都知,受赐宫户。时见穆宗嗜酒妄杀,
见“忽里勒台”(1490页)。
隋时突厥汗族。※沙钵略可汗从弟。以官为号(“地勤”即“特勤” [tegin]之异译,“察”音刹(sed),即“设”之异译)。别统部落,居异地。开皇(581—600)初,隋文帝杨坚纳长孙晟对突厥的“离强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卓特巴次子。初授闲散台吉,隶兄子贝勒诺尔布班第之左翼右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随清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
?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明副总兵※哱拜子。万历十七年(1589),父致仕,依例子袭父职。十九年,因青海蒙古火落赤、真相等屡败明军,土默特部顺义王扯力克西行助之,洮河告急,获明御史周弘哱举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书名。明陈诚、李暹撰。1卷。永乐十二年(1414),明吏部员外郎陈诚、中官李暹奉命出使哈烈(赫拉特,在今阿富汗西北部),次年十月还,所历凡17国。归国后,以日记体裁详记自肃州出发之日(十二年正月十三日
蒙古族所行的纪年法。蒙古族最早行自然历法,以草青一度为一岁,见月圆而为一月,若草青迟迟,则知是年有闰月。至12世纪末期,开始采用十二生肖纪年法,称“鼠儿年”、“牛儿年”等。及蒙古汗国建立,采用干支纪年
参见“太和公主”(274页)。
1534—1579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