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左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博克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库图勒乌苏接车臣汗旗界,南至巴彦温都尔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北至得勒山接本部中后旗及中末次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四十年(1701)乌默客叔父根惇来朝,圣祖念其为旧车臣汗诺尔布之子,授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本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博克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库图勒乌苏接车臣汗旗界,南至巴彦温都尔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北至得勒山接本部中后旗及中末次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四十年(1701)乌默客叔父根惇来朝,圣祖念其为旧车臣汗诺尔布之子,授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本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代官署名。户部置,以稽核京城八旗官兵俸饷等项发放事宜。设满洲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掌处事,无定员。俸饷册档,悉由各旗※俸饷房查造,于一定期限内由各旗都统咨送户部,该处据册载人员升迁除授、挑补病退及截俸
即“合懒路”(835页)。
金代对沪沟河(今永定河)河神的封号。大定十九年(1179)封,初,礼官以祀典所不载,难之,终特准建庙。每岁委本县长官春秋致祭。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
①即“月市”(373页)。 ②明代蒙、汉、女真等族的集市贸易。因市期短、规模小、人数少,区别于大型马市和民市,故称小市。包括定期举行的月市、小规模的马市以及不定期临时开设的互市。永乐三年(1405)开
见“赛里舍”(246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济纳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有阿济纳河,在盛京将军所辖境内,与恰库站扎穆峪相近。
?—147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兜楼储。原任南匈奴守义王。初居京师。顺帝汉安二年(143),被汉朝立为单于,顺帝亲授玺绶,赐车马、器服、金帛甚厚。遣行中郎将持节护送归南单于庭。自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地名。傣语音译,“德”意为“下面”,“宏”意为“怒江”(潞江),合称“怒江下游地方”。指云南潞西、瑞丽、盈江、梁河、陇川一带傣族地区。现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简称。属古“乘象国”(“滇越”)。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