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哈绥河北岸、色楞格河南岸。东至库布色固勒接本部左翼中旗界,西至毕勒齐尔接本部中后末旗界,南至额勒素图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色楞格河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最初,萨木济特与父、祖世为札萨克,康熙三十一年(1692)附清,授一等台吉,仍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哈绥河北岸、色楞格河南岸。东至库布色固勒接本部左翼中旗界,西至毕勒齐尔接本部中后末旗界,南至额勒素图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色楞格河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最初,萨木济特与父、祖世为札萨克,康熙三十一年(1692)附清,授一等台吉,仍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唐时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四川会理县,辖域相当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石棉等地。大理国时改为会川府,为乌蛮、白蛮居住地。元至元(1264—1294)中,改为路。
汉族对自称“毫尼”的哈尼族的称谓。交错聚居和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清代官署名。综理民族事务及外交的中央机构。崇德三年(1638),更蒙古衙门设置。顺治十六年(1659),隶礼部。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齐等,设尚书、侍郎、额外侍郎等职官,以满族人为主,蒙古人为辅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
即“完颜陈和尚”(1165页)。
见“德格”(2518页)。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亦作“寿隆”。1095—1101年,凡7年。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河北岸之索曲河流域。东邻丁青县,南接比如县,西连班戈县,北倚巴青县。原为索宗。为内地入藏之重要中间站,元代为乌思藏和朵甘思两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交界处,设有大驿站。1959年改称
?—1226金大臣。字和之。代州繁峙(今山西繁峙县)人。尚书右丞胥持国子。大定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历任大理丞、尚书省著作郎、右司郎中、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奏建急递铺转送文檄之制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小娃”。亦作“穷教克”,即“买来的人”。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家庭奴隶或养子的称呼。其主要来源是通过买卖或人身抵债,多为儿童,一般称奴主为父母,与主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但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