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左翼左中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鲁哈河源。东至哈勒占,西至达斡得额沁乌苏,南至哈坦乌苏,北至布尔噶苏台鄂博尔商达。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年(1711)土谢图汗察浑多尔济第四子车凌巴勒后裔以札萨克及辅国公爵位建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鲁哈河源。东至哈勒占,西至达斡得额沁乌苏,南至哈坦乌苏,北至布尔噶苏台鄂博尔商达。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年(1711)土谢图汗察浑多尔济第四子车凌巴勒后裔以札萨克及辅国公爵位建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见“耶律抹只”(1314页)。
清末民初新疆货币之一。民国后又称“老票”、“喀票”。光绪三十四年(1908),新疆官钱总局建立后,在上海印制大型老龙票100万两,面额为红钱四百文(合纹银1两,主币)。民国元年(1912),又印制、发
见“叠州”(2416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
唐吐蕃军政建制。又称孙波如。“如”藏语意为“翼”。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建立,为军政单位。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辖地在今藏北及与青海、云南藏区相接部分。为吐蕃“五如”之一。设“如本”统领。辖
中国伊斯兰教寺院。俗名北寺。在山东临清市西、卫河东岸先锋桥畔。始建于明初。嘉靖四十三年(1564)重修。历经明清屡加修缮。今存大门、西南讲堂、北讲堂、望月楼、大殿(礼拜堂)、穿厅楼、沐浴室、后门等建筑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即“他漏河”(574页)。
敕勒之一部分。即指黄河河套以西地区的敕勒。北魏神䴥二年(429),太武帝拓跋焘将数十万敕勒(高车)从漠北迁于漠南。次年,敕勒新民(包括一部分柔然人),不堪忍受北魏将吏侵夺,欲待牛马饱草后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首州。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南马大屯;或说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附近;旧有笼统指在黑龙江地方;也有依《辽史》说在今辽宁沈阳市附近。辽灭渤海后,辽太宗迁其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