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右翼旗
见“喀尔喀右翼部”(2208页)。
见“喀尔喀右翼部”(2208页)。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即“默啜”(2551页)。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后属准噶尔部。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参赞大臣,隶伊犁将军。辖区东至乌隆古河,北至额尔齐斯河,南至阿鲁沁达,西至爱古斯哈
西汉夜郎国王兴之子。参见“兴”(914页)、“翁指”(1895页)。
1882—1926民国将领。汉名武万义。内蒙古察哈尔正黄旗人。21岁被诬告,遭清政府地方官吏的九刑,后被释放。1910年在山西太原,受到推翻清政府思想的影响,1911年回乡组织了一支几十人的独立大队,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丁珞”,门巴人称“莫玉珞”,西方文献称“阿波尔”。传说其祖先与藏族祖先为兄弟,向南迁移时,因路程遥远,粮食吃完,把写上文字的牛皮也吃掉,所以至今无文字。分布在西藏自治区米林县
见“广平淀”(131页)。
蒙古国和元代由各部族人组成的军队。又译“探马臣”、“探马军”。关于“探马”一词的含义,诸说纷纭,有“先锋”、“矫捷者”、“镇戍兵”、契丹语“挞马”(扈从)、汉语“探马”、“管理官”、“烙印”等诸说,今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