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玛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1088—1155金初将领、大臣。亦名挞不野。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迁居东京辽阳(今辽宁省辽阳市)。辽末,被征入伍,与阿骨打军作战,兵败,脱身至宁江(治今吉林省扶余县石头城子)。城破,出逃,为女真军
即“段隆”(1694页)。
匈奴大臣。左大将乌厉屈之父。隶呼韩邪单于,任呼遫累(匈奴官名,《汉书》又称其为呼遫累单于)。汉宣帝五凤二年(前56),见匈奴内乱,争战不休,率众数万人南附汉,封义阳侯(一作三年封),食邑1500户。四
见“秃里”(1082页)。
拓跋鲜卑北魏前期之分权互督地方官制。北魏建国后,对占领的大片汉人聚居农业区域,既袭用汉魏旧制,又实行三长官制以加强控制。天赐三年(406),道武帝拓跋珪正式设置地方官,“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
书名。编者及成书年代均不详。分前、后、续、别、外5集。是记载元代通用各种文字格式和典故出处的一种类书。其中外集卷1、卷2《方舆记胜》和《公私必用》中事产、人口、头匹、买卖、雇佣、典当、契式等目,对研究
见“萧孝友”(1994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僧格第三子。康熙十年(1671),僧格被异母兄车臣杀害时,以年幼,附牧其叔噶尔丹。二十七年(1688),随噶尔丹袭扰喀尔喀,领兵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三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解放前四川凉山部分彝族的保甲组织。1922—1923年间,西昌县礼州李子沟(今喜德县红玛区)黑彝奴隶主列额马达绝嗣,家族中的哈尔达阿火等欲瓜分其遗下的48户娃子(包括曲诺、阿加、呷西)。娃子们在曲诺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