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沁车
即“勒勒车”(1986页)。
即“勒勒车”(1986页)。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群体。家庭成员按年龄、辈份划分成
唐代渤海国文王大钦茂年号。737—793年,一说738——794年,凡57年(中间曾改元曰※宝历,后复用大兴,宝历共若干年,不详,已知有至七年之记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置之阿资河卫均称作阿济卫。
见“敌烈部”(1882页)。
见“耶律夷列”(1309页)。
清代康定炉霍尔土司,又名德瓦夏巴。藏族。管理康区十三寺之一炉霍寿寺,委任其弟青则罗桑克珠为寺主,并为该寺制定一整套规章制度,称为“青则罗桑克珠规章”。更寺名为霍尔章古寺,旋改为寿灵寺。与土司联为一体,
?—1643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扈尔汉第三弟。少从努尔哈赤征战,积功授三等轻车都尉。太宗皇太极即位,列十六大臣之一,佐理镶白旗事。天聪四年(1630),征明滦州,率众射敌获胜。七年(163
书名。近人徐嘉瑞著。初版于1949年,原名《大理古代文化史》。1962年经作者修改,1978年由中华书局再版。内容有关云南大理地区的古代文化,上溯远古,下迄宋代,尤以南诏、大理国文化最详,书中引用了不
即“克烈”,为复数。参见“克烈”(9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