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昭陵”(1647页)。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南部,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辖域东西130里,南北100里。东、西、南三面临海,北接复州界。周、秦属朝鲜地。汉属辽东郡。晋、隋属高句丽。唐置金州。辽改复州化成县。金改苏州安复军
见“射柳礼”(1890页)。
阿拉伯语Sayyid音译,原为穆罕默德后裔,即圣裔的专称。十五世纪时已有人作为名字的一部分,如《拉失德史》作者的叔父,即名※赛亦德·马黑麻。
1894—1918字善楚。云南昆明人。回族。1912年入云南陆军讲武堂,继被选派入南京军官学校学习。1913年任湖口陆军营长,参加“江西之役”。1916年任护国第二军副营长。聪颖好学,兼通法语。191
北魏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北)契胡(羯胡)。先祖居尔朱川,遂以地为氏,世为酋帅。梁郡公代勤子。太和(477—499)中,继为酋长。家世豪擅,财货丰嬴,牛羊驼马,色别为群,以山谷量之。魏廷每有征讨,辄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
古城名。位于今辽宁省北镇县广宁镇。座于今沈阳市西,东南界盘山县,西邻义县,北接黑山县,旧为广宁县城。汉属辽东无虑县。晋属平州。唐置巫闾。宋为捉城。辽置乾州广德军。金置广宁府。元设广宁路。明属广宁中、左
参见“色里克”(844页)。
见“史继先墓志”(5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