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塔娃”(2156页)。
北周、隋朝官员。字乾罗。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司徒、博陵王尔朱彦伯子,※尔朱荣族子。北魏普泰二年(532),父被诛,初,随母养于宫中。年12,出宫逃至长孙氏家。后诈为道士,变姓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见“牯脏头”(1665页)。
见“贵州宣慰司”(1655页)。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最底层的等级和奴隶。彝语“呷西呷洛”的简译,意为“主子锅庄旁边的手足”,汉称“锅庄娃子”、“家内奴”。约占总户数的10%。来源为因穷困欠债、犯罪等下降的曲诺;抽取的阿加子女;从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1478—1554明代藏传佛教僧人、学者。又称泽塘巴夏孜班钦索南查巴。藏族。随钦波索南扎西出家,法名索南查巴。先后在桑浦尼玛塘及色拉杰求学,多为显教。后从上密院多吉强曲甸洛垂巴学密法,取得格西学位。学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羌部落名。东汉开始强迁西羌于内郡,大批氐羌徙居于凉、并二州及三辅等地。魏晋时,陕西关中渭北高原西起彬县、旬邑,东至韩城、郃阳成为羌、氐、卢水等族的居住地带,或一族为聚落,或数族为聚落,渐成小邑,发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