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西夏学士。党项人。官御史正,有谏臣、限量、文恭、东南姓官上大复封号。受皇族重臣、德师、中书、知枢密事嵬名德照之请,对以声分类的西夏文字典《音同》重新校勘,正其杂混,依声集类,共收大字6133,注字62
?—17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西鲁特氏。吏部尚书明安达理之孙。康熙五十七年(1718),由荫生授理藩院主事,迁刑部员外郎。雍正初年,历迁郎中、湖北按察使、巡抚。五年(1727),调四川巡抚。以战
解放前内蒙古绥西地区开采煤矿的企业。1913年由晋西镇守使孔庚联络各界实力人物发起创办。计划开采西起狼山,东至石拐沟的煤田。设董事会。办事机构设在包头福徽寺前院,后迁东门大街18号。首先与蒙古王公和五
书名。清张庆长著。乾隆二十一年(1756)成书,现存牒本收入《昭代丛书已集广编》,道光十三年(1833)刊本。不分卷。作者根据亲身见闻,记述了海南岛黎族居地的山川物产、耕作制度、狩猎方式、手工业生产以
书名。清李来章著。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为刻本两册,共8卷。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作者曾任广东连山知县,根据耳闻目睹及采访调查,详细记述了粤北八排瑶地区的地貌、建置、社会组织、婚姻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塔思不花受封。
藏语音译。西藏后藏贵族家族之一。庄园在江孜珠颇拉。其先辈为达吉及其弟阿松,约17世纪中期为后藏地方行政官。阿松受蒙古和硕特部达延汗赏赐,受封于江孜南部的珠颇位,其家族因以得名。阿松子帕玛杰布参加征服西
南诏弃吐蕃归唐朝之盟。唐贞元四年(788),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不满吐蕃对其重敛赋税,夺诸险要立城堡,岁征兵以助镇防。因纳清平官郑回“自昔南诏尝款附中国(唐朝),中国尚礼义,以惠养为务,无所求取。今弃蕃
见“石抹气儿”(454页)。
元代傣族土司。中统(1260—1264)中,傣族首领阿八思入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地在今云南大理以西,永昌(保山)之南。治所在今云南保山市西南怒江坝。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