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吉八合
明代云南永宁土官。纳西族(一说普米族)。永宁土知州卜都各吉子。建文年间 (1399—1402),父卒,袭知州职。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率香罗、革甸、瓦鲁之、剌次和等4处西番(今普米族)伙头赴京朝觐。四年四月,升永宁州为府,授中顺大夫、永宁府知府,并赐给镌有“克笃忠贞”4字的银花金带。宣德四年(1429),为永宁蛮寨矢不剌非及四川盐中卫士官马剌非所杀。
明代云南永宁土官。纳西族(一说普米族)。永宁土知州卜都各吉子。建文年间 (1399—1402),父卒,袭知州职。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率香罗、革甸、瓦鲁之、剌次和等4处西番(今普米族)伙头赴京朝觐。四年四月,升永宁州为府,授中顺大夫、永宁府知府,并赐给镌有“克笃忠贞”4字的银花金带。宣德四年(1429),为永宁蛮寨矢不剌非及四川盐中卫士官马剌非所杀。
?—333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将领。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后赵主石勒子。石勒称赵王后,官司州刺史。晋太宁二年(324),击杀前赵河南(一作河内)太守尹平于新安。南下攻晋许、颍,陷
辽(契丹)朝中期的重要政治事件。重元,即耶律重元,为辽圣宗耶律隆绪次子。太平十一年(1031)六月,圣宗卒,由长子耶律宗真(重元兄)即位,是为兴宗。其母钦爱皇后自立为皇太后摄政,欲废兴宗,立重元,重元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壮族民间传统手工艺织品。原作“僮锦”。各地壮族妇女均会编织,以广西靖西、忻城、宾阳等地出产的最著名。织法:以白棉纱为经,以红、蓝、青、绿、黑等彩色丝线为纬,依图案将经、纬线交错编织即成。传统花纹有万字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昔博赤”、“实保齐”。掌鹰隼之事者。《南村辍耕录》:“昔宝赤,鹰房之执役者”。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蒙元皇室、诸王位下及诸路、州、县广置打捕鹰房,由专人饲养海东青
书名。又称《主巴庆喜妙传》。作者主巴袁嘎雷贝班党,简称主巴袁雷(1455—1529)。作者属藏传佛教噶举派主巴葛举支派,为该派中主巴支派三颠僧之一主嫩(意为主巴颠狂者)。实际指其放荡不羁、语出狂言、性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江州县(今四川重庆市北,嘉陵江北岸),属益州。辖11县。与南郡境内诸族统称为※巴郡南郡蛮。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东汉兴平元年(194),分置永宁郡与巴郡,治所在阆中县(今四川
见“独逻”(1707页)。
契丹民族祭祀习尚。据《新五代史·契丹传》:“契丹好鬼而贵日,每月朔旦,东向而拜日,其大会聚、视国事,皆以东向为尊,四楼门屋皆东向。”《辽史》云:“国俗,凡祭皆东向,故曰祭东。”(卷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