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撒花”(2490页)。
地名。位于甘肃省西南部。东接临夏、天水、武都,南邻四川阿坝,西连青海省黄南州、果洛州,北界青海黄南及临夏,辖夏河、碌曲、玛曲、丹曲、卓尼、临潭等县。汉属金城郡,唐属陇右道,元属巩昌路,明属洮州卫,清属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乌撒路军民总管储,参用土官。明洪武十四年(1381),明征南将军傅友德率军抵曲靖,都督胡海洋部抵永宁,故元右丞女土官实卜集兵于赤水河抗拒,战败降附。十六年,其地
见“伊循城”(806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河流”。后引申为基层单位名称,相当于屯、村。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扎敏努图克(努图克,汉意为“区”)下有木奎等高鲁。木奎等高鲁。
女真文字碑刻。刻石年代不详。20世纪60年代前后发现于山东蓬莱,原在城内佑德观,后移入蓬莱阁天后宫。高60厘米,宽70厘米。正面刻女真文,上下款为楷书,各1行共27字,指明诗作者与立石人;正文为行书,
见“耶律濬”(1305页)。
朝鲜族民间游戏之一。亦称踏瓦。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农历正月十五日,“村民老弱成群夜出城外,鱼贯伏行,后前相续,连亘不绝。令一幼女子步行其上,左右扶掖,唱喏来
见“雅尔”(2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