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甸安抚司遗址
在今云南梁河县县城遮岛街。建于清咸丰元年(1851)。为宫殿式建筑,由一进四堂五院和南北厢房组成,另有胭脂楼、戏楼,共百余间,占地9380平方米,建筑面积7360平方米。土木结构,筒瓦盖顶,八方砖铺地,雕梁画柱,透漏彩色玻璃门窗。二堂正中建有重大节日或钦差大臣到来时才开启的圆形太阳门。第四进为土司印官住所。正堂用栗木,左厢系椿木,右厢为楸木建成,称“正栗春秋”大殿。南甸安抚司四代土司在此统治99年。
在今云南梁河县县城遮岛街。建于清咸丰元年(1851)。为宫殿式建筑,由一进四堂五院和南北厢房组成,另有胭脂楼、戏楼,共百余间,占地9380平方米,建筑面积7360平方米。土木结构,筒瓦盖顶,八方砖铺地,雕梁画柱,透漏彩色玻璃门窗。二堂正中建有重大节日或钦差大臣到来时才开启的圆形太阳门。第四进为土司印官住所。正堂用栗木,左厢系椿木,右厢为楸木建成,称“正栗春秋”大殿。南甸安抚司四代土司在此统治99年。
地名。位于澜沧江东西岸。因有盐泉百余,故名。东界巴安、南连云南阿墩,西接杂瑜,北临宁静界。旧归乍丫呼图克图管辖,历以毕吐小河为藏界。光绪三十三年(1907),盐井河西腊翁寺喇嘛举兵反清,被平定,后改流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见“虎尔哈部”(1385页)。
渤海王国官员。仕于宣王大仁秀之世。唐长庆三年(日本弘仁十四年,823)冬,奉命率101人出使日本。十一月抵日加贺登陆。日廷以12年一通聘期未到,国内连年歉收,人民贫困,朝廷苦于迎送等为由,拒绝使团入日
解放前凉山彝族家支头人发出的紧急命令。又作“打木刻”。遇到紧急的冤家械斗和抵御外来进犯,由诺伙家支头人发出一条长约5寸,刻有刀痕,捆上辣椒和鸡毛,表示十万火急的木板,作为通知及紧急动员令,迅速传递给各
书名。元周达观撰。1卷。成宗元贞元年(1295)遣使招谕真腊(今柬埔寨),作者随行,至大德元年(1297)返归,首尾3年,谙悉其俗,因记所闻见成此书。凡40则,包括地理、风俗、语言、宗教、经济生活等。
县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土家、苗等民族散居。唐代置辰水县,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省溪坝处军民长官司、后改为省溪坝场蛮夷长官司;又置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皆属思州安抚司。明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八世”(1861页)。
县名。藏语称“卓木”,亦作“卓莫”。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南部一座重要边境小镇。清光绪十九年(1893),在英国侵略者的压力下,清政府又和英国签订《中英会议藏印续约》,规定开亚东为商埠。是中国西藏与不丹
即“客失的迷”(1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