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黎
见“匹黎尔”(197页)。
见“匹黎尔”(197页)。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
1587—?明末清初青海地区高僧。藏族。系甘禅寺之修建者。四世班禅大弟子之一。出生于哈勒兹地方。在佑宁寺以戒行谨严著称。师事嘉赛活佛,学习《集类学》等。赴卫地叩谒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拜郭芒扎仓之贡如·桑
①清代蒙古地区城名。雍正十一年(1733)左右置。以地多杨柳,故名。位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中后旗北乌里雅苏台河和齐格尔苏台河间(治今蒙古扎布哈朗特),为定边左副将军及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驻次之所。乾隆二十
清代八世班禅丹白旺秋胞兄。藏族。同治八年(1869),班禅之父丹增汪结病亡。所遗公爵,经驻藏大臣恩麟奏准,例应由其承袭,因其自幼削发为僧,勤习经典,不愿承袭公爵,故赏大喇嘛名号,以便在班禅近身服侍。
具有血缘关系之同辈男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态。由美国学者摩尔根依据夏威夷亲属制度首先提出的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有规范的婚姻,其典型形式为一对配偶的子孙,每一代均互称兄弟姐妹,并互为夫妻。即祖父母及其从、表兄弟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阿敦”意为“牧群、马群”,“达”意为“头目”、“首领”,即是管马群的头目,汉译“牧长”。是太仆寺、上驷院及旗王府所置的官员,掌放牧、繁衍、训练马匹等事。从六品。
①(?—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哈密人。札萨克郡王玉素布次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奉父命护送哈密移民500户赴伊犁屯田,授二等台吉。次年,父死,受命袭爵。三十六年(1771),偕吐鲁番郡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
喀什清真寺名。一称艾提尕尔寺。明正统七年(1442)喀什王沙克色孜·米尔扎后裔建。嘉靖十六年(1537)前后,乌不里哈德尔·米尔扎阿尔伯克扩建,成为能做主麻聚礼大寺。清同治十一年(1872),阿古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