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太宗
见“拓跋嗣”(1358页)。
见“拓跋嗣”(1358页)。
我国壮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使用人口约1300万。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广东省怀集县、连山县等地。壮语分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北部方言内分7个土语;南部
即百越民族群中西瓯、骆越两支之合称。今学术界有2说:一说西瓯与骆越为两支,一说为一支二名。参见“西瓯”(690页)、“骆越”(1782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雍正间(1723—1735),其先刀滥甲翁以功授土便委,隶勐阿。其后人刀庆华于1936年袭职,1945年,刀庆华死,弟刀庆良袭职。
解放前四川凉山部分彝族的保甲组织。1922—1923年间,西昌县礼州李子沟(今喜德县红玛区)黑彝奴隶主列额马达绝嗣,家族中的哈尔达阿火等欲瓜分其遗下的48户娃子(包括曲诺、阿加、呷西)。娃子们在曲诺吉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见“遥辇九帐族”(2371页)。
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源于唐、宋,金、元沿之。元代,凡军用马驼、料草,宫廷所用缎疋、皮货等,均按户等高下,田产多寡分摊,诸色户与民均当。军、站户一度获免,以钱助民和买。其制弊端甚多,由于官府给价
明代四川米易萨连土官。原籍今云南景东县人。傣族。洪武二十五年(1392),偕兄弟叔侄四人与景东傣族土官刀佩(又名刀承恩)等率众随明军征建昌月鲁帖木儿反明之军,事平,受委千户,留米易,管理安宁河下游一带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