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墨
傈僳族对居于云南碧江、泸水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傈僳族对居于云南碧江、泸水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
明代黎族人民反抗官府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武装起义。弘治(1488—1505)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每年强迫儋州七坊峒黎族农民缴纳“额粮”八百石,且官役频繁,使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弘治十四年(150
即“杜拉特部”(962页)。
汉代匈奴部落名。南北匈奴分裂后,隶属北庭。章和元年(公元87年),北匈奴为鲜卑所败,遂与储卑、胡都须等58部20万人、兵8千,至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一带)、五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朔方(治今内蒙
1382-1463明朝将领。字尚节。蒙古族。把思台子。父于洪武(1368-1398)时归附明朝,封通州卫指挥佥事。父、兄卒后,因侄管失奴年幼,遂借袭其职,为都指挥同知,备御辽东。宣德(1426-143
隋时突厥将领。※始毕可汗部将(一作弟)。隋大业十年(614),隋臣裴矩为分始毕可汗之势,将宗女嫁之,拜其为南面可汗,不敢受而作罢。致使始毕可汗渐怀怨。后事迹不详。
见“五路把都儿台吉” (267页)。
即(嘉庆)《广西通志》之辑要。13卷。清苏宗经辑录。详见“嘉庆广西通志”(2431页)。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乌鲁木齐市)。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厅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4名、武童4名。有学正1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