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乌土把总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见“答儿罕”(2238页)。
书名。白寿彝编著。收录国内著名学者有关回族及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著述14篇。第15篇为史料辑录。是一部有关中国伊斯兰教传入、回族来源及其历史发展的论文集,集解放前回族及中国伊斯兰教史研究成果之精华。有1
云南维西县拉普乡纳西族流行的一种“字”。该地纳西族自称“玛丽玛沙”(即“木里么些”),故名。传说他们是从“妹里拉塔”(木里左所)迁来,至今有八九代,所操语言属纳西东部方言。他们在东巴象形文字中采用了1
①清代八旗编审人丁之称。其制3年编审1次。沿用“三年则大比”(《周礼·小司徒》)古制,原义即每届3年再次简阅天下民数、民实(指地亩、牲畜、房屋等生活资料数目。周代民间基层组织:五家立一“比”,五比为一
见“乞塔河卫”(125页)。
傈僳语音译,或称别扒时。意为“蜂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以蜂为其氏族图腾。传说因该氏族成员善于养蜂而得名。该氏族成员把“蜂”作为自己的姓氏和本氏族的象征。至现代,随着汉文化的影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首领。又名惹达。哈尼族。素以强悍著称,控制一方。19世纪初,发展为宗哈白氏领主(哈尼族)统治下的新兴地主。与朱申、高借沙(均哈尼族)及家庭塾师章喜、马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契丹兵制,行军及暮,以吹角为号,众即顿舍,顿舍时,不设营堑,环绕御帐,自近及远,折木稍屈之为弓,以作团集之所,是为弓子铺。又诸国使臣前来,道旁签置木稍弓,以充栏木。
藏文蒙古史籍。原名《述说蒙古地区汗统、佛教、高僧、寺庙、文字创制诸源流之宝鬘》,简称《宝鬘》。内蒙古鄂尔多斯部准格尔旗耶喜巴勒登著。成书于藏历第十四胜生周木羊年(清道光十五年,1835)。其内容分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