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河骨臈
契丹语,意“提认天子”。一作“列阿骨蜡”。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宋吏王易使契丹,时遇契丹行※柴册礼,见“九人假作戎主,不许别人知觉”,“分投各入一帐”,“每帐前有契丹大人一员,各自入帐列阿骨蜡。”他于《燕北录》中记曰:“列阿骨蜡,汉语题(提)认天子也。若提认得戎主者,先赐牛羊驼马各一千。”
契丹语,意“提认天子”。一作“列阿骨蜡”。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宋吏王易使契丹,时遇契丹行※柴册礼,见“九人假作戎主,不许别人知觉”,“分投各入一帐”,“每帐前有契丹大人一员,各自入帐列阿骨蜡。”他于《燕北录》中记曰:“列阿骨蜡,汉语题(提)认天子也。若提认得戎主者,先赐牛羊驼马各一千。”
见“赤狄”(1011页)。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居吉林。乾隆十九年(1754),由闲散授前锋。三十一年(1766),以前锋校从征缅甸,因功赐号法福哩巴图鲁。三十五年(1770),随征金川。三十七年
1803—186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任堪布。藏族。早年入时轮扎仓,获噶让巴学位。由于诵经达到标准,获得然降巴称号。后入闻思堂学级,学完五部大论,由德赤仁波且受具足戒。37岁,任恰达玛职。次年,获多
见“齐齐哈尔城”(869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1680—1733清朝官员。畲族。字玉霖,别字任庵,号鹿州。福建漳浦(今云霄县)人。幼年丧父。聪颖好学,刻苦自励。17岁,离家泛舟于闽、浙、粤沿海,以开阔眼界。经9次乡试俱落选,但其文才已被时人赞赏。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的军官。《百夷传》:“领一伍者为昭哈斯”,相当于伍什长。
?—1757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朗加之麦宝东氏家。初以抄写经卷为生,后至静修禅院扎西奇寺从喇嘛瑙吾活佛出家为僧。入隆务大寺经院勤学。后赴夏琼寺、塔尔寺、佑宁寺等之法相学院立宗辩论,在隆务大
纪传体断代史书。清明史馆纂修,题张廷玉(1672—1755)撰。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2卷。是书凡四修,初修于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时。康熙十八年(1679),
1154—1221金宗室、大臣。名又作允功、惟功。本名宋葛,又名广孙。女真族。完颜氏。世宗子。勇健,涉书史,好法书名画。世宗大定四年(1164),封郑王。后进封隋王、曹王。十五年(1175),任刑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