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书名。元官修。210卷。起中统元年(1260)三月,迄至元三十一年(1294)正月。附《事目》54卷,《圣训》6卷。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世祖逝世,四月,成宗继位,六月,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纂此书,由董文用
即“婆罗门”(2128页)。
参见“阿拍”(1193页)。
①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万户之一部。蒙文史籍作达拉特。达延汗初年为异宗领主亦不剌太师占据。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败右翼3万户,驱逐亦不剌后,封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右翼3万户济农(亲王),领有该部
见“乌尔衮”(333页)。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
1636——1680清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第四子。顺治十一年(1654)底,封三等辅国将军。康熙十三年(1674),三藩叛,命署副都统率蒙古兵赴江宁镇压。八月耿精忠由铙州犯徽州,
十六国时期南燕将领。又作慕容嶷。鲜卑慕容氏。官右仆射,封济阳王。太上二年(406),以兖州刺史慕容法等作乱,受命与韩范攻兖州,中道欲谋杀范,袭广固,事泄,遭范攻,奔梁父(今山东新泰县西),投慕容法。城
契丹语。①契丹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道宗※太和宫。天祚帝※永昌宫下一抹里亦是名。 ②军名。契丹建有“特满军”,置“特满军详稳司”主其事
书名。约成书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仅见有传抄本,出自前清史馆所藏旧抄本,原本霉烂,多缺字,经近人吴丰培于1979年据四川通志、清史稿疆臣年表加以补订。内分建置、疆域、职官、山川、津渡、城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