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姑娘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字,并给他梳长发,穿女装,男扮女装。待长到12岁时,孩童身体健康,或经过问卜,巫婆认为可以恢复原装,方可“剃发”恢复男装,并于是日大宴亲朋,“剪花”祭祀“花婆”,亦称“还愿”。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字,并给他梳长发,穿女装,男扮女装。待长到12岁时,孩童身体健康,或经过问卜,巫婆认为可以恢复原装,方可“剃发”恢复男装,并于是日大宴亲朋,“剪花”祭祀“花婆”,亦称“还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呼尔哈河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等12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答罕山等8卫同时设立,以普速等为指挥、千户。清代有呼尔哈河
隋时对台湾高山族先民的称谓。古越人后裔,三国时称“山夷”。当时已普遍从事农业,并饲养家畜,据《隋书·流求传》载:“土宜稻、梁、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尤多猪、鸡”。生产工具主要仍为石器,耕作
又称“回回名”,因中国回民称阿拉伯文为“回文”故称。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在婴儿出生后,多取《古兰经》中圣贤之名为名字,故称。常见者,男性取穆罕默德、欧麦尔、达乌德、易卜拉欣、哈里德、阿里、哈桑、奥
即“亡人斋”(135页)。
德昂族对传说中稻谷的女性保护神——谷娘的祭祀活动。祭祀分三个时节进行。春播前,全村共择一吉日,宰杀鸡、猪、牛,人们着盛装,携炊具、大米、粑粑,敲起铓锣和象脚鼓到地里,请佛爷、长老念经,祈求来年谷物丰收
古县名。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置。治所在今陕西澄城县南。汉为金城县,属金城郡,西羌驻处。东汉置西海郡。乞伏乾归曾都此称秦。北周废。隋大业(605—618)时,以金城县改名,治所即今甘肃兰州市。唐咸
见“哈克那札尔汗”(1643页)。
清代供职君侧的大臣。侍卫处置此,凡6员,秩一品。此缺,有奉特旨补授,亦有将散秩大臣、八旗都统、前锋及护军统领、各省满洲将军等职名开列以供皇帝挑选者。如将该大臣放补将军、总督者,其内大臣事务另行简选以“
见“蜀河卫”(2360页)。
元代乌思藏属下13处军政建制,以僧俗首领为万户长进行管理,简称十三万户。世祖中统元年(1260),封土蕃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赐予乌思、藏(即前、后藏)为其封地;又封其弟恰那多吉为白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