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西域记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1635或1636※叶尔羌汗国第八代汗。※阿黑麻汗之孙、帖木儿速檀之子。1632或1633年~1635或1636年在位。※阿不都·拉提甫汗统治时,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因凯觎其兄※速檀阿黑
参见“护军营”(1059页)。
傣族的传统纺织工业品。用纱线或丝钱织成。明代的“干崖锦”、“丝幔帐”和“绒锦”等都曾是各地傣族土司进贡的珍品,其时统治者的衣料常用“踒丝绫锦”并“以金花钿饰之”,特别是干崖锦享有甚高声誉。清代,傣族妇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即“慕容忠”的本民族名。参见“慕容忠”(2436页)。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
清官署名。见“西布特哈”(70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色克摩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东北宛里城。万历四十年(1612),还曾来朝进贡。
见“分龙节”(323页)。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