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牙兀惕
即“伯岳吾”的复数。见(1090页)。
即“伯岳吾”的复数。见(1090页)。
风土志名。三国吴人沈莹撰。1卷。原书已佚,后世《书钞》多转引自《后汉书·东夷传》和《太平御览》卷698中所撰部分摘录。此志各书转录名称不一,有称《临海水土异物志》、《临海风土记》、《临海水物志》等。主
见“林丹汗”(1292页)。
见“达卢骨部”(731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明代“野人女真”的一支。又作苦兀。唐称窟说、元曰骨嵬,后作库页、库野等。居库页岛塔他玛山西麓、郭多和河、博和毕河、音格绳河、塔塔玛河、德必河、萨哈林、如烈河、楚克津河诸河流域。明代隶奴儿干都司囊哈儿卫
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相交往中所产生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既有友好往来,互通有无的一面,又有民族歧视、压迫、掠夺的一面。前者主要发生在各民族人民间,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剥削阶级集团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母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瓦里。其宫下有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
高句骊国官号。①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七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只载有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位在※“优台”(或优台丞)之下、
前赵刘曜年号。318—329年,凡12年。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