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登河卫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欲主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见“哈烈”(1630页)。
即“岭表录异”(1395页)。
?—1554明代抗倭英雄。蒙古族。明成祖将、同安侯※火真裔孙。永乐七年(1409),火真随丘福出征蒙古战死,子孙世袭浙东观海卫千户。嘉靖(1522—1566)间, 中武举。嘉靖三十三年(1554),倭
即“拜唐阿”(1664页)。
契丹语,意“河”。《新五代史·契丹传》记其族发源于※袅罗个没里,称:“没里者,河也。”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即以出生地世里没里而著姓耶律。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见“奥屯良弼饯饮碑”(2255页)。
见“上京”(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