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买米地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①古族名。来源于古※貊族。《后汉书》等有传。有东(亦称“南”)沃沮、北沃沮之分(一说东沃沮即沃沮,包括南、北沃沮)。旧据《辽史》多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一带;今一般据《后汉书》等称,其“在
见“敦睦宫”(2269页)。
见“帕拉哇”(1399页)。
俗称“小军机”(150页)。
见“拓跋嗣”(1358页)。
唐代蒙巂诏王。为见于史载的该诏第一世王。乌蛮。统辖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及漾濞彝族自治县、永平县一部份,在※六诏中最大。卒,无子,弟佉阳照嗣位。参见“蒙巂诏”(2329页)。
?—586或587北周、隋朝将领。字富仁。代人。鲜卑达奚氏(奚氏)。魏定州刺史达多俟孙,骠骑大将军达奚庆之子。15岁,袭爵乐安公。西魏大统(535—551)中,任奉车都尉,被宇文泰引为亲信。以战功,历
见“速黑忒”(1840页)。
古城名。又作洪和城。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秦汉时为羌人居地。北魏置郡。太和十四年(490),吐谷浑王伏连筹拒魏孝文帝诏,称疾不入朝,且修洮阳、泥和2城置戍。其地遂为吐谷浑所据。次年,二戍为枹罕镇将
即“王昭君”(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