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明代回民起义。嘉靖十四年(1535)正月,以马兴为首的甘肃会宁回民首义反明,一举占踞甘南阶州(今甘肃武都县)铁炉山,杀千户王灵凤。陇南数县回、汉人民群起响应。义军依阻山谷,凭高踞险,纵横陇蜀之间。五月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见“耶里直”(1300页)。
见“阔列坚”(2274页)。
?—8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宣。※伊伐於虑鞮单于子。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湖邪尸逐侯鞮单于死,嗣立。同年冬,遣兵千余人出猎,至涿邪山与北匈奴温禺犊王遭遇,战胜而还。因汉朝
地名。汉代置。隶属太原郡。晋初,为新兴郡属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古城。匈奴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孙、铁弗匈奴之刘虎居其地。其后裔建夏国(407—413),为十六国之一。
?—1866清朝将领。内务府满洲正白旗人。伊尔根觉罗氏。道光五年(1825),由官学生挑补奉宸苑拜唐阿。十三年(1833),授苑副,升六品苑丞、员外郎等职。二十六年(1846),迁骁骑参领。后署奉宸苑
见“耶律图鲁窘”(1326页)。
蒙古地区民间音乐艺术的一个流派。“胡尔”即胡琴,或称四胡。因其说唱时用以伴奏,故称。东部蒙古盛行,亦是此派的摇篮。民间艺人经长期演唱,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板腔体音乐,有固定的说唱音乐程序。曲调有
见“完颜元宜”(1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