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必儿·失必儿
见“失必儿”(590页)。
见“失必儿”(590页)。
即“拔也古”(1363页)。
见“萧挞凛”(1997页)。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见“缚喝”(2416页)。
见“碎叶水”(2351页)。
书名。原名《皇朝通志》,又称《清通志》。乾隆三十二年(1767)嵇璜等奉敕撰,五十二年(1787)成书。126卷。起自清初,止于乾隆末年。体例与《通志》、《续通志》颇异,省去本纪、列传、年谱,仅存与《
书名。清史馆总纂吴廷燮受《新疆大记》作者阚凤楼孙托而作。全书共9卷,分疆域、山、水、村屯、道路、沟渠、户口田赋、部族、物产、郡县建置始末等。记事至民国十一年(1922)。是继《新疆图志》之后又一部有重
民国时滇西地区各族反土豪斗争。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经过丽江地区,在纳西等族人民中播下革命火种。1938年10月,金沙江两岸的各族人民在贫农张文耀等领导下,举行武装起义,反对土豪劣绅。中甸、剑川、维西
即“王万庆”(205页)。
见“益仓”(19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