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
见“兀鲁”(107页)。
见“兀鲁”(107页)。
1840—1891清末大臣。宗室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号朴庵。道光帝第七子。异母兄咸丰帝即位,封醇郡王。同治帝即位,选授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管神机营。十一年(1861),参与慈禧太后与奕訢发动的
清代甘肃回民反清起义。又称石峰堡起义,或称田五、张文庆起义。田五,又名田富,“新教”(即哲赫林耶)教派创始人马明心弟子。为替师马明心报仇,反抗清廷对※苏四十三起义的残酷镇压,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
见“尕藏图旦旺秀”(583页)。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959五代时甘州回鹘可汗。一作仁喻。本名阿咄欲。※仁美弟。即位前曾于唐天祐三年(906),率回鹘军战※西汉金山国张承奉(张奉),于后梁乾化元年(911),大破之,使奉与回鹘结为“父子之盟”。后唐同
?—1260蒙古国将领。又译阿蓝带儿、阿蓝塔儿、阿蓝台儿、阿蓝答儿。蒙古族。元宪宗元年(1251),受命与晃兀儿驻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掌宫廷、帑藏诸事。以汗弟忽必烈于本封地京兆行汉法,“得中土
即“呴犁湖单于”(1393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黑”。《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突厥文“黑”为qara,珂罗即qa
?—1226金大臣。字和之。代州繁峙(今山西繁峙县)人。尚书右丞胥持国子。大定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历任大理丞、尚书省著作郎、右司郎中、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奏建急递铺转送文檄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