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1楼拍土地撒播种子7斗5升至1石。租种一楼拍土地,须交纳地租6斗。
见“沙陀”(1124页)。
?—1234金末将领。女真族。孛术鲁氏。天兴二年(1233)九月,蒙古军围攻蔡州(今河南汝南),奉命以总帅、世袭谋克,与完颜承麟守东面。十二月,权参政,由承麟代其为东面元帅,权总帅,共同救应。翌年正月
见“耶律古乃”(1308页)。
环州起义首领区正辞的封爵。参见“环州起义”(127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济格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巴尔鲁克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札木图接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北至哈勒占和硕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普尔普车棱族
藏语音译,意为“医算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讲习医药、历算,主要为封建领主治病及编制藏文历书的机构。清康熙十五年(1676),初在药王山之药王庙内传习医药知识,至五十六年(1717)后开始讲习藏医、历
①辽封爵。圣宗、兴宗、道宗、天祚帝及耶律濬、耶律雅里(天祚次子,天祚奔夏,众推称帝,改元神历)先后受封。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太祖子完颜宗弼(本名兀术)、卫绍王子完颜从恪先后受封。 ③元封爵。为诸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负责主持宗教祭祀的官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明清四川摆夷人(今傣族)土司名。清康熙十九年(1680),首领阿世忠帅众归清。二十二年(1683)准其请,袭副长官原职,颁给号纸,无印信(一说有印信),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