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族”。指吐蕃赞普王室的嫡系家族。王族为官者称为“论”,故唐补国史则谓“吐蕃国法不呼本姓,但王族则曰论”。
见“俟吕邻部”(1690页)。
北魏时匈奴独孤部首领。初事※刘显,道武帝登国元年(386),显为拓跋珪所逼出走后,率所部降魏。至贺兰部迎兄刘犍归,禅位。后以兄叛魏改从贺兰部,杀犍。遭贺兰部袭击,举部投魏,得免于被难。奉妹充道武帝拓跋
匈奴使用的一种兵器。《汉书·匈奴传》:“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颜师古注称:“铤,铁把小矛也,音蝉。”
见“耶律伯坚”(1313页)。
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因在金浦与路境内而得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一说在该省乌裕尔河流域;或说在今齐齐哈尔市一带。今呼兰河、通肯河和拉林河一带,是其主要屯垦地。元世祖初
清代帝王于年节设筵招待宗室之称。小型者,设于奉三无私,常以皇子、近支诸王公列席;中型者,设于西苑(即北京紫禁城西华门外御苑)丰泽园内惇叙殿,或于圆明园正大光明殿。惇叙殿宴例:届日,陈设中和韶乐、丹陛大
古地名。亦省称安市(《新唐书·高丽传》将安市城与安市记为二地,疑误)。名袭用汉辽东郡安市县旧称。故址一般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东南营城子(一作英城子山城),但说法不一,或说在该省营口县东南汤池镇;旧说在东
我国云南省部分壮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分布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谷拉乡和广南底圩附近的村寨中。说布央语的共约两三千人。除部分老人和小孩外,布央人大都会说汉语西南官话和附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