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回纥汗国建立前其内九族、外九部通称。又称“回纥九姓部落”。内九族即药罗葛、胡咄葛、咄罗勿、貊歌息讫,阿勿嘀,葛萨、斛嗢素、药勿葛、奚耶勿,是构成回纥部落的基本氏族单位,总称回纥。其中以药罗葛最强,79
清政府直属牧场之一。位于张家口西北。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大同边界,北抵察哈尔正红旗。东西距150里,南北距65里。厂官吏驻齐齐尔汉河地方。其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左翼前旗一带。
西域古地名。始见于《汉书·西域传》。西汉时为西域都护治所。西距龟兹300里,南至渠犁330里。据《汉书》所记四至道里,当位于今新疆轮台县东策云(策大雅、策特尔)。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置西域都护,
见“二十四史”(6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中专门经商者的称谓。依寺院经营的商业资金多寡决定其人数,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指派富裕、善交际、会做生意者充当。三年一换。寺院交以经营资金,按40%的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宁古塔氏。字如亭。学士巴克棠阿之女,嘉庆时礼部、吏部尚书铁保妻,以夫贵赏一品夫人,著有《如亭诗稿》2卷。
即“爱马克”(1897页)。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
热兵器之一。元至顺三年(1332)铸造的火炮,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炮之一。1935年在通县出土,铜炮6.94公斤,长35.3厘米。炮口径10.5厘米,炮筒中部盖面有“至顺三年二月十四日,绥边讨寇军,第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