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顿柱
鄂伦春族旧时住屋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俗称“土窑子”。流行于今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解放前冬季多住这种房。其构造是:在地上挖一长方形、一人多深的坑,上以圆木搭盖,铺以蒿草,培土踩实。坑内有冷铺、火炕式两种,皆设有火灶。这种半地穴式的房子是东北地区的古老住所,详见“地窨子”(678页)。
鄂伦春族旧时住屋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俗称“土窑子”。流行于今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解放前冬季多住这种房。其构造是:在地上挖一长方形、一人多深的坑,上以圆木搭盖,铺以蒿草,培土踩实。坑内有冷铺、火炕式两种,皆设有火灶。这种半地穴式的房子是东北地区的古老住所,详见“地窨子”(678页)。
参见“庞特勤”(1498页)。
见“耶律屋质”(1317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明代西北卫所名。其地元时为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入明后,于洪武八年(1375)正月改置归德守御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是年五月,其地吐蕃诸部往河州(今甘肃临夏)市马,与明通互市。永乐九年(1411)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对使犬赫哲人的别称。使犬记事,可追溯至元、明两代。是时,其先民居松花江至黑龙江下游,元明于其地设驿站,称狗站。《大元一统志》开元路:“俗有狗车、木马轻捷之便。”狗车即用狗拉的“拖日气”(小雪撬,俗
?—1238?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二十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智兴子,※段智廉弟(一作段智廉子)。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即位,改元天开。后又改元天辅、仁寿。嘉定五年(1212),率兵至寻甸
见“恒格勒格”(1723页)。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8部为10州,以独活部为无逢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
见“马岗地”(1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