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见“崇德宫”(2060页)。
1522—1597明代伊斯兰教学者、中国经堂教育陕西学派创始人。字明普,又字普照。陕西咸阳渭城胡家沟人。回族。幼习儒业,长随同乡高师祖习伊斯兰教之学。曾到麦加朝觐,回国后,率先改革传经方法,提倡经堂教
蒙古国驸马。又译镇吉。汪古部人。首领必纳亦之子,※阿剌兀思剔吉忽里之侄。一说其父死后,曾一度入质金国。汪古部归附蒙古后,为汪古五千户长之一。曾率31鄂托克部众反抗蒙古,为成吉思汗及汗弟合撒儿所败,归降
清代川西北藏、羌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设土屯的属民。乾隆十七年(1752),以杂谷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即杂谷脑)苍旺不法,在其地行改土归流,于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设杂谷、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5
西夏文译汉文兵书。为曹操、李筌、杜牧注。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1.5×14.5厘米。残存101面。版口印“孙子中”或“孙子下”及页码。正文单行大字,面7行,行12或13字,行间有竖线。
770—828唐朝文臣。字夏龟。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父宇文滔,官卑。少好学,尤通《春秋》。初窦群自处士征为右拾遗,表籍代己,由是知名。宪宗元和(806—820)间,登进士第,从宰相武元衡出
县名。在青海省东北部、湟水和大通河汇流地区,邻接甘肃省。先秦乃羌戎之地。秦为陇西郡辖境的西北塞外。汉属允吾、浩门2县。隋属湟水县。唐永徽年间(650—655),分属龙支、湟水和米川3县,后归吐蕃。宋归
?—497或499北魏时高昌王。太和十五年(491,一说五年,481,恐误),高车王阿伏至罗立※张孟明为高昌王,未几为国人所杀,众立之为王。以巩顾礼、麹嘉为左右长史。二十一年(497),遣司马王体玄至
见“昔里吉”(1345页)。
见“蒙古单鼓舞”(2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