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乍德雷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阳、月亮,中间挖一穿线孔,线的一头绑在一根长竹竿上。届时,当事人双方各自向太阳、月亮起誓,誓词大意为请太阳、月亮作证,谁说谎就惩罚谁。誓毕,各自把挂有木板的竹竿指向对方住宅方位竖起。此后,主持人根据谁家里人先生病、受伤及牲口遭损失等现象定为负方,按惯例交付一定的财物给对方,以示了结。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阳、月亮,中间挖一穿线孔,线的一头绑在一根长竹竿上。届时,当事人双方各自向太阳、月亮起誓,誓词大意为请太阳、月亮作证,谁说谎就惩罚谁。誓毕,各自把挂有木板的竹竿指向对方住宅方位竖起。此后,主持人根据谁家里人先生病、受伤及牲口遭损失等现象定为负方,按惯例交付一定的财物给对方,以示了结。
见“赛来费耶”(2469页)。
见“高定元”(1915页)。
书名。不著撰人。约成书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为著者亲至藏地,随笔记录之作。内载入藏行程,以里计站,颇详尽。又录有布彦、库库木、叶楞、布鲁克巴、噶毕东鲁卜诸奏书,以及唐蕃会盟碑文、御制平定
广西壮族农民起义记略。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府江,指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漓江水域;右江,非今左、右江的右江,而是指红水河—黔江水域,皆壮族聚居区(有的地区分布有瑶族),故曰“诸僮
1894—1946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学者。字普慈,经名穆罕默德·尔买勒。甘肃卓尼县人。回族。父正隆,为中国伊斯兰教的一大教派——西道堂创教立业元老之一。幼承家学,皈依西道堂。年长善言词,长于理财。191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一佐领。曾辖有阿克、奥尔孜克、明克、契尔瓦4苏木。旗众操蒙古语。以畜牧业为主。多信奉喇嘛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即“宇文逸豆归”(90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隆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闲散台吉色布腾博硕克图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古代蒙古族习俗。蒙古旧俗,长子主祭,※幼子主丧。凡氏族长,一般由本氏族长支的长子担任,传统上执行祭祀之职,居于本氏族的领袖地位。其最贵者可获※别乞尊称。成吉思汗时因之,在他即汗位之后,曾授予巴阿邻氏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