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九皋
约1270—1350
原名薛超吾。元时回回人,字昂夫,以号行。散曲家。出身贵显家庭。曾任江西行中书省回回令史,后累迁池阳路总管、衢州路达鲁花赤、太平路总管。晚年隐居江南,以散曲有名于世,著有《九皋诗集》。《太平乐府》选其作品六种。
原名薛超吾。元时回回人,字昂夫,以号行。散曲家。出身贵显家庭。曾任江西行中书省回回令史,后累迁池阳路总管、衢州路达鲁花赤、太平路总管。晚年隐居江南,以散曲有名于世,著有《九皋诗集》。《太平乐府》选其作品六种。
1612—1650清太祖第十四子。通称九王。天命五年(1620)为和硕额真,十一年为贝勒。天聪二年(1628)以从征蒙古察哈尔多罗特部功,赐号“墨尔根戴青”(意为聪明主),代兄阿济格统镶白旗。五年掌吏
即“冉伯牛”。
见“章佩监”。
明洪武二十年(1387)置。治今辽宁义县。属辽东都司。清初废。
即“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
官署名。清廷为集揽财政大权而特设的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设立,所用关防名义为“钦命办理财政事宜”。设大臣三人,负责通盘筹划全国财政和统一币制。三十二年并入度支部。
清代对庶常馆中由翰林官充任教习者之俗称。以别于由大臣充任之大教习。无常额,由翰林院掌院学士于侍读学士以下官内选学问优长者派充。掌教授庶吉士满、汉文课程。
书名。元陈基撰。三十五卷,外集一卷。戴良编。基寓舍有夷白斋,故以名其稿。卷一为赋、乐府,卷二至十一为诗,卷十二以后为文,大抵皆元世所作。有明初抄本。另有明弘治八年(1495)张习刻本,十二卷,题为《夷
1609—1672明末清初江南太仓(今属江苏)人,字骏公,号梅村。少时受业于张溥,擅诗文,系晚明复社成员。明崇祯进士,授编修。曾疏劾大学士张至发,有直声。后充东宫讲读官、南京国子监司业、左庶子。弘光朝
即“郑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