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岌
即魏王继岌。后唐庄宗长子。同光三年(925),封魏王,为西南行营都统,率都招讨使郭崇韬灭前蜀,军政号令一出崇韬。蜀平,宦官李从袭等因财物多入招讨使府,言崇韬将割据蜀地,禀告庄宗与刘后。刘后乃自为“教”给继岌,令杀崇韬。次年,崇韬被杀,他班师至渭南,闻洛阳兵变,庄宗已死,李嗣源(明宗)称监国,左右皆溃,乃自杀。
即魏王继岌。后唐庄宗长子。同光三年(925),封魏王,为西南行营都统,率都招讨使郭崇韬灭前蜀,军政号令一出崇韬。蜀平,宦官李从袭等因财物多入招讨使府,言崇韬将割据蜀地,禀告庄宗与刘后。刘后乃自为“教”给继岌,令杀崇韬。次年,崇韬被杀,他班师至渭南,闻洛阳兵变,庄宗已死,李嗣源(明宗)称监国,左右皆溃,乃自杀。
又称西青蛮。宋代成都府路羌人之一。分布在今四川汉源县一带。乾道九年(1173),深入黎州,地方有司引诱邛部蛮击败之。嘉定元年(1208)其首领蓄卜与青羌联合,渡河掳掠,统领王光世屯兵不敢进,至八年始受
1839—1904清末满洲正蓝旗人,郭博罗氏,初名常顺,字鹤汀,一作和亭。早年出身蓝翎侍卫。以镇压回民起义有功,擢头等侍卫加副都统衔。同治十年(1871)署乌里雅苏台将军,后调任巴里坤领队大臣、哈密帮
官署名。北齐始置,为太子家令寺所统诸署之一。设令、丞为正副长官,别领仗库、典作二局丞。隋沿置,设令一员、丞三员。唐亦置,设令一员、丞二员。掌东宫库藏财货出纳及土木营缮等事。
见“灯市”。
春秋周邑。在今河南巩义市西南。《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前519):二师围郊,“郊、溃”。
1652—1722清浙江德清人,字征元,号方麓。康熙状元,官修撰。康熙四十三年(1704)以少詹事入值南书房,寻晋内阁学士。四十八年因获咎革职。五十一年复职。五十八年晋礼部尚书。六十年解任。
明代审判制度。以朝廷派官审理,又以宽大为宗旨,体现恤刑,故名。初无定制,成化十二年(1476)以大学士商辂建议,定以五年一行,遣官分行各地审理。十七年,又定在京亦五年一行。届时,由司礼监会同三法司堂上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内理赦典,颁降条款,清理庶狱,并复核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五人。
《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十四年(48),“诏有司申明旧制阿附蕃王法”。其内容当与西汉武帝时制订的“附益”、“阿党”之法相同,目的是禁止朝臣附益包庇诸侯王。参见“附益之法”、“阿党之法”。
?—217东汉末汝南南顿(今河南项城西)人,字德琏。祖奉、从父劭,皆为州儒,与弟璩、璩子贞,咸以文章著称。初为曹操丞相掾属,转平原侯庶子,后为五官将文学。为“建安七子”之一。有集一卷,已佚,明人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