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
①西魏以南安县改置。治今四川剑阁县。为普安郡治。唐至元历为始州、普安郡、剑州治。明洪武六年(1373)废。②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治贵屿(今广东普宁市东)。属潮州府。万历十年(1582)改名普宁县。
①西魏以南安县改置。治今四川剑阁县。为普安郡治。唐至元历为始州、普安郡、剑州治。明洪武六年(1373)废。②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治贵屿(今广东普宁市东)。属潮州府。万历十年(1582)改名普宁县。
?—159东汉安定乌氏(今宁夏固原东南)人,字伯卓。两妹为顺帝、桓帝皇后。初以贵戚为黄门侍郎,拜河南尹。顺帝永和六年(141),继父商为大将军。顺帝死,梁太后临朝,乃操权柄,百僚莫敢违令。先后立冲、质
官名。汉代置,掌宫中杂事,为少府属官。隋亦置,为内侍省属官,员十二人,以宦官充任。大业三年(607)罢,五年复置,隶长秋监。唐沿置,掌诸亲命妇朝集班序,从八品下,隶内侍省。辽亦置,为内侍省属官。金为内
明范钦藏书目。清康熙十二年(1673),黄宗羲登临阁门,为之录目,徐乾学借而抄之,世乃知有天一阁书目。嘉庆间,阮元督学浙江,登阁观书,命范氏后裔光甸,分橱编录。后于嘉庆十三年(1808)刻成书目十卷,
即周厉王。厉王被国人所逐,居于彘(今山西霍州东北),在汾水之上,故称。见《诗·大雅·韩奕》。
三国魏曹操(太祖)、曹丕(高祖)、曹叡(烈祖)的合称。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改右候卫为右金吾卫而置,一员,正三品,贞元二年(786)置上将军前,为右金吾卫长官,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之。北宋置为环卫官
即“大成午”。
即“洪俊奇”。
西汉置。治今山西屯留县南。北魏移治今长治市西北。北齐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移治今屯留县西。唐武德五年(622)移治今县。两汉至北魏及隋属上党郡。唐至明属潞州。清属潞安府。
俞又作喻或谕。晋豫章(治今江西南昌)人。永和三年(347)以侍御史奉命至姑臧(今甘肃武威)授张重华为侍中、大将军、凉州刺史。时重华方谋称凉王,不受诏;因说之以始继父位,未有功于晋,小宜求为王。重华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