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
唐方镇名。开元七年(719,一说开元五年)升剑南支度营田处置兵马经略使为节度使,为玄宗时边防十节度经略使之一。治益州(治今四川成都市),领昆明军及益、彭、蜀、汉、眉、绵、梓、遂、邛、剑、荣、陵、嘉、普、资、巂、黎、戎、维、茂、简、龙、雅、泸、合凡二十五州,约当今四川中部一带。其后辖境扩大,先后增领文、扶、姚、奉、坝等州及保宁都护府;并一度兼山南西道采访使,号山剑西道。至德二载(757)分置剑南东川、剑南西川节度使。广德中又曾合为南一道,大历中复分。
唐方镇名。开元七年(719,一说开元五年)升剑南支度营田处置兵马经略使为节度使,为玄宗时边防十节度经略使之一。治益州(治今四川成都市),领昆明军及益、彭、蜀、汉、眉、绵、梓、遂、邛、剑、荣、陵、嘉、普、资、巂、黎、戎、维、茂、简、龙、雅、泸、合凡二十五州,约当今四川中部一带。其后辖境扩大,先后增领文、扶、姚、奉、坝等州及保宁都护府;并一度兼山南西道采访使,号山剑西道。至德二载(757)分置剑南东川、剑南西川节度使。广德中又曾合为南一道,大历中复分。
元西域河名。木辇,蒙古语意为河。即今新疆布尔根河。
①官名。(1)春秋始置,战国沿置。或称将军。军队主帅。《孙子·作战》:“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2)百人之长。又称“百将”。战国秦置。《商君书·境内》:“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3
不书名数。名数即户籍,无名数即没有户籍。《汉书·石奋传》:“元封四年(前107),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四十万。”颜师古注:“名数,若今户籍。”
官名。省称小司寇。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次官,员二人,佐大司寇卿掌刑政。正六命。隋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管理河津渡口。北齐隶护军府,从九品上,隋初隶都水台(都水监),上津尉从八品,有丞二员;中津尉正九品上,有丞一员;下津不置尉。大业三年(607)后隶都水监舟楫署。唐改名“津令”。
明代牧马草场之一种。供在京各营卫、在外直隶卫分及若干山东卫分牧放骑操马匹之用。春秋两季,各营卫马匹除存留听用外,其余均下场牧放。明中叶后因豪强侵占和出佃收租,日益减少。
?—约1426明云南富州(今富宁)人。壮族。世为本地土官。洪武三十一年(1398)六月,承袭父土知州职。永乐十七年(1419)反明,旋在明军镇压下投降,仍任本职。
即“常市”。
篇名。清有关沿海发展潮田的建议书。系统论述了潮田的分布,潮水灌溉的原理和方法等。见于乾隆《乐亭县志》卷十三。
书名。清江标撰。二卷。考证宋元版古籍行字。江氏撰是书后,门生刘肇隅为之编校补缺。其引用之书,称景宋、景元抄本及明繙宋本,凡无确证者附于卷末,惟编中所录多采自藏家目录及前人题识,舛失疏漏颇多。但江氏总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