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军
官名。清朝黑龙江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3)设,驻瑗珲。二十九年移驻墨尔根,三十八年移驻齐齐哈尔。统辖黑龙江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政事务,综制文武,镇守封疆。其衙门设主事三人、笔帖式二人佐理。所属有银仓等办事机构。辖副都统六人,副都统衔总管二人,总管九人,以及协领、佐领、防御骁旗校等武职,分掌驻防旗营及打牲。游牧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设巡抚,遂裁。
官名。清朝黑龙江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3)设,驻瑗珲。二十九年移驻墨尔根,三十八年移驻齐齐哈尔。统辖黑龙江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政事务,综制文武,镇守封疆。其衙门设主事三人、笔帖式二人佐理。所属有银仓等办事机构。辖副都统六人,副都统衔总管二人,总管九人,以及协领、佐领、防御骁旗校等武职,分掌驻防旗营及打牲。游牧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设巡抚,遂裁。
官名。简称知州。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州的长官,职掌略同于知府事。官名。宋初分命朝臣出守各州,号知军州事。军指兵,州指民政,为州的长官。见《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
满语官名。武职。原称“伊都额真”,雍正元年(1723)改。汉译为“班领”。
官名,为都护之副,掌佐都护行施职事。《汉书·百官公卿表》:“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参看“西域都护”条。
内务部直辖机构。北洋政府设置,直属于内务总长。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十日公布《筹备国会事务局官制》及九月十日公布的《追加官制》,其职掌为:一、关于国会开会的筹备事项;二、关于议员选举程序事项
蒙古语,意为“管城者”。又译“八刺合赤”。元朝城防人员及其官长均称此。怯薛中亦有此职,掌宫门守卫。大都城门尉,例由怯薛八刺哈赤充任。
官名。南朝宋、齐置。领细杖队,掌宫庭侍卫,多以直阁将军领之,亦有以广威将军等领者。或分置左、右。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掌织造宫中所用织物。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改属海军部。掌轮机人员的学习、补官、任职、迁调、黜陟,各船机器的试验、制造、维修、改良、更换,并稽核、评阅、保存轮机报告
官名,汉置,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掌评全国审判中的疑案。《后汉书·杜林传》:“隗嚣素闻林志节、深相敬待,以为持书平。后因疾告去,辞还禄食。”参看“持书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条。
官名。简称典属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初设满洲五人,蒙古四人,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设满洲二人,蒙古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