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鸿胪丞

鸿胪丞

官名。南朝梁、陈为鸿胪卿副贰,梁二班、陈八品。北齐置一员,为鸿胪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位次少卿,七品。历朝沿置,亦称“鸿胪寺丞”。隋、唐、五代置二员,隋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从六品上。唐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同文丞、司宾丞,寻各复旧。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寺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置一员,正八品。南宋随寺省。辽朝为南面朝官。明朝置左、右丞各一员,从六品。清初沿置,皆为汉员,正六品。顺治十五年(1658)省一员,康熙五十二年(1713)又省一员,遂罢。参见“鸿胪寺”。


官名,即大鸿胪丞,汉置,佐大鸿胪(卿)掌归降的各少数民族等。参看“鸿胪”条。

猜你喜欢

  • 开封府界提点

    官名。即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或称“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等事”。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置,以朝臣及閤门祗候以上充任,后罢武臣提点。掌提辖诸县刑狱、兵民、贼盗、仓场、库务,兼管沟洫河道之事。

  • 十三衙门

    即内十三衙门。又称内十三道。清初宦官衙门之统称。顺治十年 (1653) 六月,以内务府事繁,依明内监二十四衙门例加以精简设立,即乾清宫执事官、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 (后改宣徽院)、司设监、尚膳监、尚

  • 赐衣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陛见,“赐大红织金衣一袭。”

  • 东宫队白从

    官名。南朝宋置,陈超曾任此职,参见《宋书·符瑞志》。

  • 大天

    吏部尚书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尚书为大天”。

  • 市参议会

    市民意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参议员依据《市参议员选举法》的规定产生,其名额在人口二十万之市为十五名,超过二十万者每增加人口五万则增加一名,任期一年,得再被选。在任期中不得兼任本市政府及其他机关的职务,

  • 内务府御史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二年(1724)设,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1738)复置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供奉官

    ① 侍奉皇帝左右之近臣。唐朝指侍中、中书令、左右散骑常侍、黄门侍郎、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通事舍人、补阙、拾遗等官。② 官名。唐高宗永徽 (650—655)以后,皇帝

  • 右金吾引驾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 资政院总裁

    官名。清末资政院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初为二人,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宣统元年(1909)后仅一人。三年正式定为一人。掌总理全院事务,主持资政院会议,充任议长。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长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