骁骑卫
军事机关。唐初置,掌宫禁宿卫。武德五年改称骁骑府,分左右。其官有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左右骁卫》注。
军事机关。唐初置,掌宫禁宿卫。武德五年改称骁骑府,分左右。其官有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左右骁卫》注。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骑曹从事”。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燃火之燋(苇草)和灼龟之契(荆木),佑助卜师占卜。《周礼·春官》: “隶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掌共燋契,以待卜事。凡卜,以明火蓺燋,遂龡其焌契,以授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分隶于各处办事。民国时期沿置。
学官名。北齐置,见“郡学博士”。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职官。负责办理宗学具体事务。左、右翼各设二人、食七品俸。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
即“额哲库哈番”。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见“宣义郎”② 。官名。明代文阶官正七品吏员出身授宣议郎。见《明史·职官一·吏部》。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九月设,将部内要政分为农工商三大纲,酌定子目,详细胪列,按期咨报,以备编纂统计年鉴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