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等处巡检司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明代军事组织名。武宗时,以边防告急,从团营中选取三万人从征,号称东西二官厅,各由一都督统率。此后以二官厅军为“选锋”,而称十二团营为“老家”。参见“团营”。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正四品,掌同工部尚书,兼掌刑部事,九年罢。
官名。北宋置,为无品武阶官,位在三班借差下、大将上。徽宗政和(1111—1117)后,改名下班祇应。官名。宋朝设此官,为最低级的供奉武官,在三班借职之下。参看《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宋朝禁止有关官员会见宾客的制度。为县令、知州、通判非假日不许出谒; 在京台谏、侍从,假日许受谒,但不许出谒; 大理寺官,受谒、出谒皆不许。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长官。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学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① 即“营缮清吏司郎中。”②清末民政部所属营缮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总理司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翼王出走后新设,分正、副、又正、又副共四员。初为百官之长,位高责重。后洪仁玕受干王,总理朝政,遂成为普通官职,一般低于天将,高于义爵。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丁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