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泛补官人
即“七色补官人”。
宋代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应乡试中式者;二为外戚女婿享有捧香恩例者;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得享受恩泽者; 四为阵亡者的女婿; 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的士人;六为随从出使国外而补官者;七为任职期满的吏人,该磨勘减年者。因为非泛补官人有上述七种,故亦称之为七色补官人。
即“七色补官人”。
宋代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应乡试中式者;二为外戚女婿享有捧香恩例者;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得享受恩泽者; 四为阵亡者的女婿; 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的士人;六为随从出使国外而补官者;七为任职期满的吏人,该磨勘减年者。因为非泛补官人有上述七种,故亦称之为七色补官人。
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官名。清沿明锦衣卫之制,于銮仪卫设后所,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班剑、戈戟二司,分掌旗帜、立瓜、卧瓜、吾仗之事。
官名。唐朝始置。中宗景龙二年(708) 于修文馆(弘文馆)置,员四人,以象征四时,后员额稍减。以能文之士为之。玄宗天宝二年(743) 于崇玄馆置一人,肃宗至德二载 (757)于集贤院置。德宗贞元四年
官署名。十六国前凉、西凉、北凉置,为州牧府的省称,前凉时多称少府。上述政权统治者皆兼凉州牧,故牧府即仅次于都督府的决议军政大事的权力机构。设长史(有时分置左、右),司马(有时分置左右)等官属,其地位高
即“扎尔固齐”。
有爵命之家。依其爵位等级,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汉书·食货志》:“令命家田三辅公田。”颜师古注引韦昭曰:“命谓爵者,命家,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宋置,见“督运三班使臣”。
豪帅,也写作豪率,这是对少数民族首领或地方上的豪族军事领导的通称。《后汉书·孝安帝纪》:“日南徼外蛮豪帅诣阙贡献。”《后汉书·光武帝纪》:“秋七月,广汉徼外白马羌豪率种人内属。”《后汉书·董卓传》:“
官名。清朝户部坐粮厅所属通济库之主官。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掌收各省漕粮折价、芦粮折价等银,发放河工、造船、职官养廉、河兵船夫工食等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