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大总统
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五月五日就职。依照《组织大纲》规定,采取总统制原则,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发布命令,统率陆海军,任命文武官吏,对外代表中华民国。总统直辖外交、财政、司法、陆军、内务、海军六部,部长由总统任免。设总统府为总统的幕僚机构。府内设秘书长,为总统的幕僚长。次年六月十六日陈炯明判变,回攻总统府,孙中山被迫离开,国会和政府均被破坏。
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五月五日就职。依照《组织大纲》规定,采取总统制原则,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发布命令,统率陆海军,任命文武官吏,对外代表中华民国。总统直辖外交、财政、司法、陆军、内务、海军六部,部长由总统任免。设总统府为总统的幕僚机构。府内设秘书长,为总统的幕僚长。次年六月十六日陈炯明判变,回攻总统府,孙中山被迫离开,国会和政府均被破坏。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见“记室书佐”。
官名。北周置。《隋书·于仲文传》:“及宣帝嗣位,(于玺)转右勋曹中大夫。”正五命。
民国时有议会,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为合议机关。分国会(议院)、省议会、县议会三级。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以推官或巡官领之,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修治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多归将作监。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盟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盟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盟”。
即“丹书铁契”。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二品,协都统充,简放。赞佐号令,参画机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文职土官名。清制,于云南省开化府本置土经历一人,嘉庆三年(公元1789年)省经历而改置为八品土官。
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五月五日就职。依照《组织大纲》规定,采取总统制原则,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
州军府佐吏名。南齐置,见“州军府户曹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