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官名。战时在大本营听从参谋长指挥,负责兵站的设置和调度、运输通讯、野战经理、野战卫生。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兵站的主官, 其副职为兵站次监,其下有兵站局局长。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参见“典仪”。
掌武器之官。商代军职有“服”,甲骨文中作“箙”,西周则称司箙,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司六师箙”的记载。在《周礼·夏官》中,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两者应有所分工,可能司弓矢
官名。①同“少司寇”。春秋时宋置。卿爵。掌听国政。《左传·成公十五年》: “鳞朱为少司寇。”② 《周礼》秋官大司寇属官。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外朝之政,听断狱讼等。③北周置。即秋官府“小司寇上大夫
官署名。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为长官,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西晋武帝太康(280—299)中分为左、右两曹,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北魏与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七月公布《村自治条例》,开始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由议员组成,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一百户以下的五人,一百户以上
官名。周朝置。掌理户籍人口登计的官员。《国语·周语上》: “司民协孤终。”《周礼·秋官》有“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勋上士”。
辽官名。太宗会同元年 (938) 由郎君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