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书舍人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清朝光绪三年(1877)设。正二品。七年后,兼驻义、奥、荷、法、比等国大臣。十三年,改驻俄大臣兼。二十二年,复专设出使德国大臣。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
东汉御史台与尚书台合称。《后汉书·陈忠传》: “言事者见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录,显列二台”。时杜为侍御史、成为尚书郎,分隶御史、尚书二台。1、东汉称侍御史和尚书郎为二台。《后汉书·郭陈列传》:“杜根、
官名。① “中郎将”的省称。② 隋朝诸卫府各置郎将为副贰,诸鹰扬府置鹰扬郎将、鹰击郎将为长贰,又有折冲郎将、果毅郎将统骁果宿卫。唐朝唯于亲、勋、翊三卫府置左、右郎将各一员,为中郎将之贰。宋朝为环卫官,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① 明朝加都御史衔的外职。如万历五年(1577)改原总督河道为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人。崇祯八年(1635)设总理南直肃、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人。皆因事而特设,或随设随罢,职权甚大,地
①爵名。周朝五等爵之一。一说为五等爵第二等,《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一说为五等爵第三等,《孟子·万章上》: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
官名。元代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与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所属各盐场均置司令一人,从七品,副职有司丞一人,从八品。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所属盐场并置管勾一人,从八品。
官署名。唐朝始置于广州。宋朝置提举市舶司,先后于广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杭州、温州、密州(今山东胶县)等地分置,设官市舶使、判官等,以掌海外贸易。元朝沿置,改市舶提举司,先后置泉州、温州、广东
国人不固定居住的国家,即游牧之国。《史记·大宛列传·乌孙》:“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与匈奴同俗。”
见“征收课税所”。